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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疫情的社會網絡聯想:被誤用的「社交距離」、「群聚」一定很危險嗎?

焦點新聞2020.06.23

台灣在2020年1月底首次出現新冠肺炎(COVID-19)確診病例後,「及早發現疑似案例」成為防止病毒擴散的重要策略之一,也是第一線醫護人員的首要任務。為了避免醫護人員受到疑似病患感染而影響有限的醫療人力,主管機構衛福部疾管署隨後通告全國醫界,指示在檢傷或看診時如何評估病患感染新冠肺炎的風險。

一、疫病傳染與人際接觸

上述通告的風險評估標準包括四項,簡稱TOCC:(1)病患有無國外旅遊史(Travel history);(2)病患的職業(Occupation),需特別注意「醫院工作者、交通運輸業、旅遊業、旅館業、頻繁接觸國外旅客」這些高風險的從業人員;(3)接觸史(Contact history),指「近期接觸、出入群聚場所及參加集會活動等情形,含括至醫療院所就醫、人口密集場所、室內活動、頻繁接觸外國人場所、公眾集會等」;(4)是否群聚(Cluster),指「近一個月內群聚史,如同住家人為具風險個案被追蹤者,家屬或親友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等」。[1]

這四項評估標準和社會網絡的核心概念有什麼關連呢?社會網絡從人與人的交往和連結出發,探索人際接觸的重要機制;而在疫情中,人際接觸則成為掌握感染風險的關鍵因素。不論是到國外旅遊、從事公眾服務業、出入大型集會活動、和親友群聚,都擴大和人接觸的範圍,增加感染風險。畢竟新冠肺炎病毒與其他類流感病毒的散布途徑近似,主要藉由人跟人之間的接觸傳染。又由於「人際接觸」是社會運作的基礎,如果缺乏自我約束或外來干預,病毒很容易循著既有的接觸途徑而大幅擴散。

因此,當病毒擴散的跡象明顯,又缺乏有效的疫苗預防或藥物治療時,「限制人際接觸」便成為減緩疫情的可行策略之一。新冠肺炎在大幅擴散之際,各國政府紛紛實施各項限制社群活動及人際接觸的干預措施,例如封鎖邊境、關閉公共場所及商店、禁止或管制大型活動、停止到辦公室上班或到學校上課、禁足不准出家門等,目標都是為了切斷病毒感染的散布途徑或「傳播鏈」,讓疫情冷卻。

人際接觸雖然無所不在,大部份的接觸卻不是隨機發生,而是隨著基本的人口及社經背景而異,甚至依循若干社會連結或社會網絡的建構原則而定。這些網絡建構原則,對於解析病毒散布或傳播途徑有什麼幫助呢?以下再分別以「距離」和「叢聚」為例子來加以說明。

二、「社交距離」的名詞誤用?空間距離與社會距離

新冠疫情期間種種社會干預措施的目標在於減少人際接觸、避免空間群聚,這些措施的原則,公共衛生學界和官方統稱為「保持社交距離」(social distancing)。然而,這個時下相當流行的名詞不但和初始目標不盡相符,讓一般民眾容易混淆,也和社會科學對social或distance的理解大相逕庭。

「距離」可以區分為「空間距離」(physical distance)和「社會距離」(social distance)。前者單純指實質地理空間上的有形距離(例如在戶外要保持一公尺、室內保持一公尺半);後者則是個人或群體彼此之間在「社會關係」或「社會心理」上的無形距離。兩者多少有關,例如和家人在同一屋簷下生活,通常彼此的社會距離也最近。

為了避免病毒在人群間傳染,干預政策的「保持距離」到底是要維持空間上的有形距離,還是要拉大人際關係或社會心理上的無形距離呢?答案顯而易見。由於目標很明顯是要阻斷病毒的傳播鍊,避免它藉由近距離接觸在人群間擴散,自然應該以更恰當的用詞來清楚揭示目標。

純就字義來說,目前流行的「社交距離」這個詞不但誤用(應該是要「保持空間距離」),還可能引起副作用,容易讓人刻意拉大彼此的關係距離 [2]。為了不再誤導民眾,世界衛生組織(WHO)正倡議予以正名,將「社交距離」更正為「空間距離」,更進一步強調應該在保持空間距離之際,同時要維持親朋好友之間的社會連結。正如本論壇系列二的作者陳嘉新所說的,人群間為了防疫,在形式上應該保持「身體距離」(也就是「空間距離」的另一用詞),但同時也要避免破壞「原已淡薄的社會信任與團結感」[3]。對社會科學家來說,如此正名雖然姍姍來遲,畢竟是導正防疫概念的重要一步 [4]。

在社會學領域,社會距離(social distance)更有其特定意涵,甚至有將近一個世紀的重要文獻記載。早在1920年代,美國社會學家Emory Bogardus便倡導社會距離的實證研究,探討人群間「缺乏奠基於共享經驗的感受和同理心」如何隨著族群、職業、宗教等特徵而有所不同 [5]。Bogardus 發展出來的「社會距離量表」,在一個世紀來普遍用來測量各地民眾對不同身分對象的「偏見」,例如願不願意和某個特定群體(通常指特定族群)的成員當姻親、好朋友、鄰居、同事,同不同意他/她們成為本國公民等。依據這種由近到遠的關係,偵測出對不同群體的「社會距離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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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社會學中,「社會距離」指的是處於不同社會位置、擁有不同社會屬性或身分的人們,對於他者所抱持的同理心或偏見,「社會距離」可以透過「接納/排除特定群體或對象成為成員的意願」加以測量(上圖);而COVID-19疫情初期使用的「社交距離」,其實指的是「空間距離」。

基於社會網絡「物以類聚」原則,原本就很不容易拉近人群之間既有的社會距離,如果「保持社交距離」的名稱混淆了空間和社會的概念,反而違背了干預政策的原意。

社會距離和空間距離的意涵大為不同,但也不是全然無關。數十年來,全球化趨勢在拉近各國民眾的空間距離之際,似乎也多少削弱彼此的偏見、緩解原來就存在的社會距離。隨著新冠肺炎大流行,各國陸續鎖國,國際間的人員、資訊、貨物交流大幅削減。國內受到保持空間距離的干預政策影響,各種人際接觸的機會又少得多。部份交流雖然藉由網絡網路和新興傳播科技之力,得以維持或轉型,畢竟難以取代空間近距離面對面接觸的效應。

朋友間受空間隔閡、久未見面,是不是也可能導致關係變淡、社會距離拉大?國際間或族群間的空間隔閡難以跨越、交流減緩,久而久之,彼此是不是更容易劃清界限,又逐漸加深了社會距離?一旦全球疫情減緩,不再需要刻意保持空間距離,又該如何重建彼此的社會連結、拉近社會距離?這一連串的後續問題,也都值得社會學家藉由社會網絡和相關觀點細加探索。

三、「群聚」一定很危險嗎?談談空間群聚與社會網絡叢聚

再以前述最後一項風險評估標準為例,公共衛生學者咸認「叢聚」或「群聚」是傳染病的重要催化劑之一。對社會學家來說,「叢聚」的意涵則較為廣泛。就像「距離」一樣,叢聚也可以區分為兩種:「空間叢聚」(spatial clustering)和「社會網絡叢聚」(social network clustering),兩者可能密切相關,但著重點不同。前者顧名思義,是指在同一時段內,一群人在特定空間內聚集;後者則是指社會網絡內的關係叢聚,像是「我的朋友們彼此間也是朋友」。

值得一提,社會網絡叢聚可能導致空間叢聚,例如一群好朋友相約出來聚餐;但是空間叢聚不見得隱含社會網絡叢聚,例如說,固定每天搭七點半的區間車第五節車廂內的通勤族,就算每天同個時段內處於同一車廂內,並不代表大家彼此間有任何的社會關係。

網絡學者Newman指出 [6],社會網絡比起其他「非社會網絡」(像是分子細胞間的連結網絡)有著更高的叢聚性,也就是說,像是「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」這種現象,只有在社會網絡中比較常見。另一方面,透過大數據的研究(超過百萬個手機的GPS定位資料),學者也發現到人們日常生活中的空間移動軌跡(spatial mobility)非常有規律 [7],也難怪我們常常會在同一班車內遇見「熟悉的陌生人」。

無論是空間上、社會關係上,叢聚性可說是人類社群生活的基本規律,兩者密切相關。但是社會關係或網絡的叢聚經常帶來空間叢聚,而空間叢聚未必代表社會關係或網絡的叢聚。疫情控制的策略主要是為了避免空間叢聚,在干預空間叢聚之際,社會網絡叢聚又扮演著什麼角色呢?

弔詭的是,在傳染病盛行時,我們解決問題的其中一個機制,似乎是要打破群聚。但歸根究底,社會網絡的叢聚性真的是導致病菌、謠言、或是思想等散播的機制嗎?人與人之間接觸的叢聚性越高,是否傳染物就擴散地越快、越廣?

答案是,不盡然。

首先,既然叢聚代表不同人群的聚集,換個角度想,其實叢聚也隱含社群之間的「隔離」,也就是全球防疫所要達成的目標。您可能會覺得,這怎麼可能?想像一下您非常喜歡宅在家,每天的生活範圍只在家中,所以您的社會關係「叢聚性」很高(家中成員彼此間都熟)。某天,您的家人疑似與新冠狀肺炎患者接觸,必須居家隔離,但因為您很宅,沒有太多額外的社會接觸,所以就算家人生病了,也不大會透過您而間接傳染給家人以外的人,這不正是防疫單位的防堵目標嗎?

其次,從病毒的角度來看,叢聚是個沒有效率的傳播結構。回到剛剛的例子,如果您的哥哥不小心染病,先傳染給您的姐姐,姐姐再傳染給您。當您染病時,也許哥哥還沒好,但是哥哥身體內的病毒對您已經沒有威脅了。從這個角度來看,哥哥身上病毒的傳染「效率」並不高。理論上它還可以傳給其他人,但是因為叢聚性高,哥哥身上和姐姐身上病毒彼此間的目標「重疊」(也就是兩者的目標都是您),所以傳染的整體效率也就低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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叢聚性高並不盡然代表有利傳染物傳播,我們所謂的「居家隔離」,正是「社會叢聚」與「空間叢聚」兩者程度皆高的情境,在這種情況下,人們額外的社會接觸減少,病毒的傳播效率也下降。

關於網絡叢聚性與傳播重疊性的關係,經濟社會學家Mark Granovetter早於1973年就利用「求職資訊」的案例驗證了這個假設 [8],接著1999年物理學訓練出身的社會學家Duncan Watts建構了一個典雅的數理模型,清楚地呈現網絡結構中叢聚性與網絡距離之間的關係 [9]。2007年社會學家Demon Centola [10] 與本文第二作者 [11],分別透過電腦模擬,進一步推敲網絡的叢聚性與傳播力之間的關係,並共同發現叢聚性的影響力是非線性的:太高或太低的叢聚性對傳播影響有限,只有適中的叢聚性,才會產生推波助瀾的效果。因此,雖然「避免群聚」是防止疫情擴散的重要干預策略,實際的效果可能要複雜得多。

四、結語

公共衛生學者致力於瞭解疾病的傳染度,也就是要問:一個人把病毒傳給另一個人的機率有多高?這是一人對一人(dyad)之間的傳播問題。放大視野來看,從一個人傳到其他人,再往下推展,傳給更多其他人,這是不折不扣的社會網絡議題。紐約時報日前報導,網絡學者在此次COVID-19疫情當中,已成為美國政府重要的諮詢對象 [12];無獨有偶,據報導南韓政府在管理疫情當中也徵詢社會學家、經濟學家的意見 [13]。盼望在台灣,社會學專業也可以對政策制定有所貢獻,成為提供問題解方的諮詢學科之一。

新聞來源:關鍵評論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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