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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壯(化名)被李姓男友人下藥性侵,幾天才從友人口中得知還被錄下性愛影片。示意圖。(資料照)
2025/01/17 10:41
〔記者黃佳琳/高雄報導〕李姓男同志暗戀友人大壯(化名),他明知大壯不是同性戀,對他也沒有感情存在,但為了獲取「芳心」,將他約出唱歌時,竟在他飲料裡下藥,大壯被迷昏後被李男載去旅館性侵還拍下性愛影片,事後大壯從其他友人處得知自己受辱報警,李男雖然賠給錢大壯換原諒,但仍被法官依性侵罪重判徒刑8年4月。
判決指出,李姓男子一直暗戀大壯,但他明知大壯是「異男」,也對他沒有意思,李男找上謝姓友人(另案偵辦)商量如何獲取「芳心」,兩人討論後,決定對大壯下藥,趁他昏迷不醒時再性侵他,順便拍下性愛影片留念。
2023年11月25日下午5點,李男約大壯到KTV唱歌,趁大壯去廁所時,在他的飲料時摻入「G水(液態K他命)」,大壯喝完飲料後藥效發作昏迷不醒,李男架著他離開KTV,跑去某旅館投宿時,用道具對大壯性侵得逞,並拍下兩人的性愛影片。
大壯隔天從旅館醒來後,還不知道自己被下藥性侵,以為是喝醉酒被送來旅館休息,直到幾天後友人傳訊他,告知大壯遭李男性侵還拍下性愛影片,大壯才驚覺失身,趕緊報警驗傷。
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,李男坦承犯行,並賠錢與大壯達成和解,但法官認為,李男忽視且不尊重他人所擁有的性自主權,甚至恣意以其個人從事性行為癖好(綑綁)強加於大壯,藐視並戕害他人身體,認為他惡性重大,因此依以藥劑及對被害人為照相、錄影犯強制性交罪重判徒刑8年4月,可上訴。
新聞來源 : 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Kaohsiung/breakingnews/492633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