🎉
Gayspa.tw 3.0 升級慶祝活動!
【 為慶祝網站升級至全新3.0版本,我們特別推出限時活動,
讓店家與師傅享受更多曝光機會!
快來參加,讓您的店家與服務獲得更多關注!】
詳細活動介紹頁面 : https://gayspa.tw/news/detail/968
雖然多數新加坡民眾認為,LGBTQ族群應受到尊重,且男同志間性的行為並不犯法。只是,星國社會對人權及其他政治議題長期偏向保守的看法,也使得多數新加坡人還是認為,現行的婚姻制度,應該還是要由一男一女所組成。
在社會看似「尊重但不支持」的情況下,新加坡政府也必須思考,該如何從中反對與支持婚姻僅限於男女的想法,以及相關法律間取得平衡。
新加坡從1965年脫離馬來西亞後獨立。不過,因國內長期以人民行動黨(PAP)獨大,外界多認為星國雖然商業貿易及國際交流發達,但在國內刑法上,除了依舊沿用自英國統治時期實施的鞭刑制度外,也將男男性行為視為違法,且禁止國內媒體在節目和廣告中,播放有關LGBTQ族群非異性戀生活方式的影像。
面對國內有關LGBTQ族群的討論,新加坡天主教教會近日重申,他們尊重同性、雙性、跨性別及多元性別者的立場。只是教會同時也要求LGBTQ族群,必須尊重教會所希望維護的「傳統家庭價值」,以及符合所謂的「自然法則」。
新加坡天主教教會發表的聲明也意味著,一個家庭應由爸爸、媽媽及小孩三角色組成,且須為一男一女的形式。「所謂美滿的婚姻,也需要涵蓋可以繁衍下一代的特質。」新加坡羅馬天主教總教區回覆,並在聲明中讚賞新加坡政府願意捍衛由男女組成的婚姻「才有效」。
不過針對國內目前希望可以廢除著名的「刑法377A」,新加坡內政部長尚穆根(K.Shanmugam)表示,有關該項刑法規定,政府單位已經展開和其他部會和組織間的討論,其中也包括國內重要的宗教領袖。
雖然近幾年同志與多元性別議題討論度上升,但對於國家風氣偏保守的新加坡來說,要在法律上走向男同志性行為除罪化並沒有那麼簡單,遑論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。
因為星國雖然沒有限制女女間的性行為,但對於男同志或男雙性戀者等人,在刑法377A條即提到,「任何一位男性,無論是在公共或私人場域執行、慫恿教唆,或試圖與另一男性從事猥褻行為,都將被處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」
該法自1930年英國殖民時期上路,後續即便377條文內的多款規定,因時代變遷被撤除,但禁止男性與男性間發生性行為的條文,卻還是一直存在。不過,新加坡的377A條文卻沒有被實際執行過。
不過針對這項存在但未被實施的法律條文,過去近十年內,卻也已經讓不少民眾及倡議人士發起請願活動,希望政府能夠將377A的規定廢除。像2007年就有倡議者邀請8000多人,以網路連署的方式,撰寫公開信給新加坡總理李顯龍。
另外民眾也發動請願,指出「明明都是性行為,在異性戀伴侶間屬合法,但發生在同性或雙性戀男性身上卻變成犯法」,已經明顯構成歧視。
該請願在當時也獲得2341人簽名,並由議員蕭錦鴻(Kum Hong Siew)(現為Airbnb中國營運長)提交至新加坡國會。雖然2007年時希望推翻377A條文的行動,最終還是宣告失敗,但也為後續持續舉辦至今的粉紅點活動(Pink Dot SG)提供了繼續前進動力,希望能夠讓新加坡成為更友善、更包容的國家。
粉紅點活動,後來也吸引李光耀的孫子李桓武(Li Huanwu)挺身支持,讓新加坡當地的LGBTQ支持者備受鼓舞。2018年7月,李桓武公開自己的同志身份,並大方在自己的Facebook頭貼上,加上粉紅點特效框。
在現行法規的規定下,身為一名新加坡的非異性戀者,在國內跟自己的伴侶走入婚姻,仍是一項不可能的任務。那可能有人就會好奇,既然新加坡國父的孫子李桓武現在已是有夫之夫,那他和他的老公王毅睿,是如何成功結婚的呢?
答案就是,到新加坡之外的國家完成結婚登記。李桓武和王毅睿在2019年5月結婚,但礙於星國國內同婚尚未合法化,因此當時兩人選擇飛往同性婚姻合法的南非結婚。結婚當日,王毅睿也在自己的Instagram上發文,寫道:「今天我和我的靈魂伴侶結婚了。很期待以後能夠與桓武一直在一起。」
相較於新加坡,同樣身為華人社會的台灣,是全亞洲第一個成為同婚合法化的國家。在2017年5月,司法院公布釋字第748號解釋,宣布《民法》未保障兩名相同性別者之間的婚姻平等自由,已屬違憲,並成功在2019年後,三讀通過《司法院釋字第748號施行法》,將同性婚姻權益納入台灣法律保障。
不過雖然台灣已經通過同婚法案,但相關規定依然僅限於中華民國國民,以及已經有開放可以進行同婚的其他國家。這也意味著,同志伴侶其中一人如果是印尼、奈及利亞、哈薩克、香港、日本、中國等同婚未合法國家地區的公民,則不能夠在台結婚。
近日,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(伴侶盟)等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,強調跨國同婚在台不應該只被視為個案,而是應該促成全面開放。像去(2021)年的台灣與新加坡同志伴侶小C與美蘋兩人,就是因為國籍的原因,而導致在台登記結婚遭拒。
雖後續經法院判決勝訴,但全台僅有四對跨國同性伴侶訴訟成功勝訴。司法院於去年初通過「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修正草案」,目前交由行政院處理,後續有望送至立法院審議。
針對國內現階段的跨國同婚規定,立委王婉諭就認為,因國籍而遇到同婚困難的跨國婚姻伴侶,如果每次都只能藉著個別的判決進行處理,不僅是浪費司法資源,也顯得十分荒謬,應儘速對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檢討。
新聞來源:地球圖輯隊
🎉
Gayspa.tw 3.0 升級慶祝活動!
【 為慶祝網站升級至全新3.0版本,我們特別推出限時活動,
讓店家與師傅享受更多曝光機會!
快來參加,讓您的店家與服務獲得更多關注!】
詳細活動介紹頁面 : https://gayspa.tw/news/detail/96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