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暴力零容忍:別用控制慾望,摧毀你的親密伴侶

焦點新聞2021.11.13

一般人知道夫妻或伴侶間的相處,不論是徒手毆打或拿刀械棍棒攻擊,都是身體上的暴力,已違反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,這類肢體的傷害外顯可見、容易辨識;而在家庭暴力的型態中,有另一種精神上的暴力不會在身體上留下傷痕,而且受害者會逐漸習慣、適應,因此不容易察覺,但受害者內心感受到的痛苦不亞於肢體暴力,本篇文章就帶各位讀者認識精神暴力。

根據衛生福利部 2016 年進行「台灣婦女遭受親密關係暴力統計調查」結果顯示,台灣婦女遭受親密伴侶暴力的各種型態中,以精神暴力的比率最高(占 20.92%),約每 4.8 位婦女就有 1 人遭受過親密伴侶的精神暴力,比肢體暴力(占 8.63%)高出二倍之多。

精神暴力有不同的型態,最常見的形式是言語暴力,施暴者會以難聽的詞語辱罵及貶低伴侶,受害者會明顯感受到施暴者言詞中的敵意與貶抑。除了言語攻擊外,精神暴力也會以其他較隱晦的形式出現,包括:

  1. 指責、怪罪:施暴者對伴侶毫無預警地暴怒與指控,將自己的不滿與焦慮全歸咎於伴侶。
  2. 帶有否定意味的批評:施暴者以嚴厲的詞語批評、否定伴侶。
  3. 拒絕溝通、冷漠以對:施暴者拒絕聆聽伴侶說話,與伴侶相處時也是冷漠對待。
  4. 看輕伴侶:施暴者會刻意忽視伴侶的付出,輕蔑伴侶的工作及興趣。

除上述之外,以下幾種情形是精神暴力最為嚴重的型態,包括:施暴者會惡意騷擾伴侶,使其心生畏怖;利用伴侶內心最深沉的恐懼,來威嚇、脅迫伴侶;以各種方法持續性監視、跟追或掌控伴侶的行蹤,來達到控制伴侶的目的,這些行為都是對伴侶精神上的嚴重侵害,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均已明文禁止。

夫妻或伴侶間的精神暴力易使受害者逐漸喪失自信、自尊及活力,也會侵蝕親密關係中的安全感與信任感。但夫妻或伴侶間的精神暴力通常難以覺察,主要是因為施暴者的侵害行為或舉動,大部分會在兩人私底下相處的時候發生,不會在外人面前出現,而且施暴者常會以各種說法否認自己的傷害行為,或漠視受害者的感受,如「是你小題大作」,造成受害者的混亂。受害者就像溫水煮青蛙,有些受害者並不會意識到自己正遭到伴侶精神上的敵意或侵犯,有些受害者即使能認知到自己內心的感受,也可能會相信施暴者的說法,而開始懷疑自己的感受,因此即使伴侶施加精神暴力的情況愈來愈嚴重,也可能逐漸習慣、適應,久而久之,輕忽了精神暴力帶來的傷害。

為了增加社會大眾對於精神暴力的認識,衛生福利部今年製作了一部動畫,透過影片中夫妻間相處的日常,呈現精神暴力的常見型態,也期待每位讀者觀賞影片後,都能覺察到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精神暴力,進而從自身行動開始,必要時尋求專業協助,諮詢專線:113 保護專線。

新聞來源:關鍵評論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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