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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 歲的 Calvin(化名)是一名同性戀者。由小學至今,曾遭受四次性侵犯。慘痛的經歷,除了造成身體的傷害,更多的是令他對自身質疑,以及對人失去信任。由被性侵,到患上恐慌症,亦是 Calvin 一直預期不到的創傷。在性侵傷痛和恐慌症之間拉鋸,成為 Calvin 在青春期路上的掙扎,更令他思考一切問題是否源於自己。
四度被性侵 留下難言之創傷
Calvin 12 歲遭受第一次性侵,當時正值青春期,就讀小學六年級的他,於網路上認識一位 30 歲男網友,網友主動邀請 Calvin 逛街吃飯,途中網友卻想與他有親密行為,好奇心驅使下,Calvin 答應了。本以為只是基本的親吻,但網友卻在運動場公廁強行觸摸他的乳頭和性器官,過程中 Calvin 感到有點舒服,同時又感到有點噁心:「覺得他很猥瑣,很猴急,好像想舔遍我全身」,加上殘舊的公廁,混合著難聞氣味,令 Calvin 覺得事情變得更複雜。年幼的他不肯定網友是否想傷害自己,也不知道什麼叫性侵,只依稀記得當時除了輕輕推開網友,就沒其他反抗行動。事後他曾希望再與男網友約會,但這個想法令他感到疑惑,思考為什麼覺得反感,仍想再與對方約會呢?回想當天網友對他所做的事,到底是不是性侵,對他仍是一個「問號」。
但事件帶來的後果,不知不覺成為 Calvin 無法預期的創傷。每當他經過公廁,「好像有一股磁場壓著我」,導致他走得特別慢、特別辛苦,更會令恐慌症發作,所以好一段時間他都不敢去公廁,遇到公廁都要繞路。
第二次性侵發生在 17 歲,中學六年及的 Calvin 為準備考試,有時會到他同性伴侶的家通宵溫習,翌日早上再回校上課。留宿期間,那男友有時會叫醒他並要求進行性交,但因學業繁重,疲累的他很不情願。唯有一次,男友幫他按摩時,乘機把按摩油塗在陽具上,並突然對 Calvin 進行肛交。被男友強行性交的 Calvin 情緒頓時崩潰,不理解為何他遇到的男同志之間的關係都與性有關,彷彿唯一可做的只有性行為,因而大哭了一場。事後男友雖停止肛交,但仍有要求 Calvin 幫他手淫,最後 Calvin 只好順從男友意願。事後他形容當時像是被囚禁的感覺,離開不了那個房間。
除了以上兩次經歷,Calvin 成年後亦兩度被性伴侶性侵,包括對方在他不願意的情況下仍要性交,他坦言這些傷痛令他對男性戒心大增。他舉例有一次到朋友工作室討論公務時,當房門被關上後,焦慮的情緒瞬間湧上心頭:
「我知道我們要討論正經事,而且他是正人君子,是基督徒,他不會侵犯我。但當時我會在想,他會不會對我做些什麼,因為他坐得很近,令我很害怕……」
之後每當與男同志友人單獨相處時,多疑的他都會盯著對方一舉一動,深怕被性侵的惡夢會再次發生在他身上。
前後四次被性侵,令 Calvin 的惡夢一浪接一浪。入讀大學的首兩年,曾諮詢臨床心理學家, Calvin 被發現患上恐慌症。當時他每星期都會恐慌症發作兩三次,每次病發長達 10 至 15 分鐘,身體會不停顫抖、尖叫,嚴重的更會癲癇、在地下打滾,亦令他一度萌生自殺的念頭。
Calvin 坦言至今仍有一個心結解不開:
「為什麼其他人都會性交,但他們真的是很開心地性交……但我就會被人傷害呢?」
曾經有段時間,Calvin 發生性行為時,某些性愛動作和姿勢,會令他回想以前遭性侵的經歷:「那一刻我整個人會害怕得定格」,並停止性行為。他曾把被性侵的原因歸咎於自身,批評自己對人和事的判斷力都很差,好像與「性」扯上關係便會有壞事發生。而自己總對好人有戒心,反而相信傷害自己的人,令他十分自卑,甚至認為人生值得一提的,就只有被性侵的不堪經歷。
為解決性侵帶來的創傷,Calvin 在大學二年級時,決定向明愛曉暉計劃社工尋求幫助。曉暉計劃專門協助童年受創傷和性侵犯的成年人。Calvin 與社工平均每隔一星期見面,輔導前他一直懷疑自己被性侵時沒反抗,是否代表自己享受性侵過程。但經過一年輔導後,Calvin 了解到嘗試推開或哭等反應,皆屬反抗表現,從而釋除了他的疑慮,不再怪責自己。除此之外,他亦學會原諒加害者,理解對方行為背後的原因,或基於成長背景、生活經歷等種種因素。自此,他因性侵而引起恐慌症發作的次數亦大大減少,現已完成整個輔導。回首從前,Calvin 回憶起仍會替自己心痛,同時感慨自己經歷了許多苦難,但仍好好活著。
百分之三以外的性侵 廁所為性侵常見場所
從事男性性侵輔導 14 年,現任明愛家庭服務臨床督導主任古錦榮指,性侵犯可以是肢體、言語或視覺上的侵犯。同時,若該行為違反當事人的意願、或在當事人不夠成熟,未有能力了解、被逼、不清醒的狀況下發生亦算性侵。帶有性意味且不當地裸露身體、手淫、口交、插入式性交等皆是性侵的常見方式。
古續說,公園、公廁、泳池和家中都是性侵常見的場所。公廁和泳池是較容易看見性器官的地方,而公園則是讓人放鬆的休憩場所,容易令人放下戒心。除了被外人性侵,家人的侵犯更是避無可避,所以即使在家,亦可能沒法逃過被性侵的風險。
另一性侵受害者 Jack(化名),今年 19 歲,是一名雙性戀者,被性侵的經歷也是發生在廁所內。兩年前中學運動會上,他被同校學長拉入廁所間強吻,再撫摸他全身。Jack 被突如其來的性侵嚇得不知所措,當他嘗試離開廁所時,學長卻一手把門按住,令 Jack 無法離開,最後學長強行幫他口交。
而由於 Jack 和學長住所距離很近,事發後在街上碰見他時,都會令 Jack 回想那 15 分鐘的性侵經過,覺得過程非常噁心,更直言很想學長死。唯學長到上個月,仍不斷發訊息騷擾 Jack,就算 Jack 已封鎖他全部聯絡途徑,他仍有方法聯絡 Jack,使他感到非常煩厭。 雖然被性侵,但 Jack 沒向家人或社工透露此事,因若告訴他們自己被男性性侵,就等於坦白他的性傾向,所以只有和一兩個可信任的朋友傾訴。
經歷被性侵,Jack 卻感到後悔和自責。他認為自己本有能力反抗,因為自己明顯比學長高大,但當時卻沒成功阻止學長。Jack 視之為教訓,往後用交友軟體約見網友時,都會變得更警惕。當遇見奇怪的男網友,便會借藉口先行離開,避免性侵事件再次發生。 Jack 指出自己中學的性教育只限於一些講座,教授的內容都是一些傳統守舊的概念。
男性受害者難求助 數字遠低於現實
古錦榮曾觀察輔導中的 50 個男性性侵個案,結果顯示過半個案發生在 6 至 10 歲,逾九成受害者 16 歲前不會向別人透露自己曾受性侵,三成受害者更會將性侵秘密埋藏超過 15 年。古指出不少個案抑壓了十幾年,又沒向人傾訴,也不知如何向社工求助。
根據社會福利署近 5 年的性暴力數字,男性性暴力個案平均佔總數目約 3%,2020 年錄得 22 宗,古錦榮直指「百分之三肯定是低估了。」由於不少受害者對人缺乏信任,沒向政府機構呈報,亦沒向社工求助,因此數字未能反映男性遭受性暴力的實況。
古錦榮指出社會傳統男性性別定型,男性被標籤為強勢、可自我保護,令男性沒受傷空間,更假設他們只會令別人受傷。當男性受到性侵,社會就會視他們為軟弱、無法自我保護,即使他們受傷也應自行解決,導致不少男性不會向社工求助。古續指男性受害者往往會質疑自己:
「當我承認自己受性侵,那麼我豈不是很無用?不像一個男人?」
男性受害人對自身的另一質疑,就是自己的性傾向。古錦榮說,不少男性在受到性侵時,身體會有生理反應,導致受害者誤以為自己享受被性侵的過程,更懷疑自己是否同性戀。古解釋,身體受到撫摸時感到興奮是自然的本能反應,並非大腦能控制,有生理反應不代表受害者是同性戀,也不代表願意被侵犯。
受害人除了與男性身分標籤及性傾向拉鋸外,他們亦擔心向別人坦白後,對方會不相信。古舉例指曾有受害人喝醉後,被男同事脫去衣服並觸碰性器官。由於當時神智不清,受害人並不確定詳細的侵犯過程。所以即使他事後報警,警員不斷質疑他是否喝醉後幻想受到性侵,最後亦只把事件記錄在案。受害人對此感到不被尊重,亦後悔報警。古錦榮指出社會經常鼓勵受害人要勇敢說出來,但現實中即使男性受害人將經歷全盤托出,換來的卻是質疑和不相信,為他們帶來二次傷害。
男性輔導資源不足 求助人最後或不了了之
古錦榮曾任明愛曉暉計劃輔導社工,計劃專門幫助童年受創傷和性侵犯的成年人,當時計劃只有古錦榮一位男社工專責輔導男性受害者,後來他於 2015 年被調到明愛家庭服務中心,現時同時為曉輝計劃及明愛家庭服務中心接收男性性侵個案。
但事實上,香港專責男性性侵輔導的機構只有曉暉計劃及芷若園。古錦榮透露雖然不少男性受害人致電求助,但當他們得知社工排期需到數月後,便放棄求助:
「對他們(男性受害者)來說,打一通電話求助是非常困難,他需要將這個非常羞恥的秘密告訴別人,其實非常不容易。」
古希望盡量安排與受害人在一至兩個星期內見面,但由於現時他和約 10 位於明愛家庭服務中心工作的男同事各有職責,而古自身亦正負責 6 至 7 宗個案,所以唯有在空餘時間處理其他男性受害人的求助,導致不少未能及時安排見面的個案,最終不了了之。
現時曉輝計劃只有公益金撥款資助,但款項不足以滿足服務需求。古錦榮曾嘗試向公益金以外的機構爭取更多撥款,但都失敗而回。古指,受助人數多的服務通常較易得到撥款,「這群人(被性侵的男性)是社會服務的罅隙,因為他們不會自動走出來告訴別人。」而且男性性侵受害者的深入輔導需時長達兩至三年,人手短缺令受助人數大減,因此相比其他輔導服務,就更難得到撥款。 古錦榮對當年離開明愛曉輝計劃感可惜,現在間中會為有能力及有興趣的男社工,提供輔導男性性侵受害者的培訓,希望紓緩人手不足問題。
性教育守舊 尊重教育助防性侵
除了撥款不足,古批評現時香港的性教育不合時宜,例如性教育從沒教導性行為要尊重他人意願。學校的性教育指引於 1997 年編定,內容停留在「遇到性侵犯就要大叫不要並逃走」、「要告訴信任的人」。但現時性侵問題在於不少侵犯者正是受害者身邊親近的人,當最信任的人都侵犯自己,受害者又可向誰求助?古建議推行「尊重教育」,人們性交前,需了解對方是否願意與自己進行性行為,亦需明白對方隨時有權拒絕,這樣才能減少性侵發生。
新聞來源:Gagata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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