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札幌地院判政府不承認同婚「違憲」創首例,審判長:違反憲法人人平等原則

焦點新聞2021.03.18

(中央社)住在北海道的3對同性伴侶針對日本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,控告政府違反憲法「婚姻自由」原則。日本《共同社》報導,札幌地方法院昨(17)天一審判決日本政府違憲,創下日本先河。

原告是2對男同志伴侶與1對女同志伴侶,都是在2019年1月提出結婚登記申請但不被受理,同年2月提告。

首例違憲判決,應會影響導入同婚的討論

《朝日新聞》報導,審判長武部知子在判決中指出,性傾向無法依照人的意志變更或選擇,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,是違反憲法第14條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原則;只是國會難以立即認知到這是違憲,對於原告指控國會未訂定承認同性婚的法律是違法與不作為,則予以駁回。

《共同社》報導指出,札幌地院審判長武部知子做出首例違憲判決,應會影響導入同性婚姻的討論。

日本憲法第24條規定「婚姻基於兩性合意即可成立」,民法用語則是「夫婦」,因此日本政府對結婚登記的法律解釋是以須為「男女」為前提。

《日本放送協會》(NHK)報導,原告認為依憲法規定,只要雙方當事人在自由與平等下有結婚的合意,即可成立婚姻,並沒有禁止同性結婚。

被告日本政府則認為,憲法規定是以異性間的結婚為前提,並沒有設想同性結婚。民法與戶籍法上的「夫婦」用字,是指「男性為夫、女性為妻」,因此不承認同性婚姻。

日本全國目前有5起類似的同性婚姻集體訴訟,今天札幌地院是首例判決。

審理過程中有律師當庭出櫃,地院判決不保證同婚合法化

《日本時報》報導,日本的婚姻平權運動者對於訴訟案寄予厚望。

相較於其他地方法院,札幌地方法院的法官迅速地處理此案,也展現了願意親自聆聽原告以及他們家庭說明的意願。過程中,訴訟案律師團的一名律師加藤丈晴(Takeharu Kato),還在法官面前出櫃表示自己是男同性戀。

日本同志團體「彩虹多樣化」(Nijiiro Diversity)的負責人村木真紀(Maki Muraki)表示自己對於判決結果感到興奮,「如果判決結果對我們有利,這將會是個希望的指引。這象徵著日本最終是朝著改變的方向前進。」

札幌的同婚訴訟案是前(2019)年在日本各地提出的集體訴訟中,最早獲得宣判的一案,對後續其他訴訟的判決影響極大。雖然每個地方法院都被賦予自治權,札幌地方法院作出的判決能可能影響到東京、大阪、名古屋等地的訴訟。

律師團表示,除了較晚在福岡提出的訴訟,其餘訴訟案的文字內容與架構幾乎都相同,其他地方的法官若是想要做出與札幌案判決有極大差異的判決,恐怕有相當的難度。

然而,目前即使目前日本政府對同婚的否認,在地方法院被判定違憲,並不等同保證同婚的合法化。推動同婚合法化的政治力量仍舊是相對冷淡。除非是來自最高法院的判決,否則立法機關不會有壓力著手修法。

在諸多已開發國家漸漸給予同性婚姻法律上的認可後,日本尚未合法化同婚的形象就愈來愈鮮明。2019年,台灣成為亞洲首個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。

但這不等同在日本沒有任何推動同性婚姻的動力存在,例如東京的澀谷和世田谷兩區就在2015年制定條例,給予同性伴侶類似法律上婚姻關係的肯認。日本也有愈來愈多公司修改內部的規定,將同性伴侶的員工視為配偶,並且給予他們應得的家庭福利。

先前由三個倡議團體聯合發起一項名為「企業挺婚姻平權」的活動,有將近150間企業表示他們支持同性婚姻,包含傳統的日本商業巨頭日本菸草產業(Japan Tobacco)和松下電器(Panasonic)。

依據日本廣告巨頭電通(Dentsu)2018年所釋出的調查,年齡介在20-50歲之間、自我認同為異性戀的受訪者,有78.6%表示他們支持同性婚姻,支持度在20歲此一年齡層最高,為87.3%。

札幌同婚訴訟案律師團之一的加藤丈晴,曾在去(2020)年10月告訴審理法官,「現在只剩下日本的法律聞風不動。」

新聞來源:關鍵評論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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